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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19次被拘留10天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通讯员王晓烽)近日,因不满二年前购买赃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市民吴某周,在频频拨打110报假警后,终于为自已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被龙湖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今年6月30日零时许,违法嫌疑人吴某周通过158XXXX3743电话拨打110报警,冒名林楚红,谎称在辛厝寮泰山路83号某药厂发生火警,有2人被困。龙湖消防部门接报后迅速派出消防车到场,龙湖分局珠津派出所根据110指令也迅速派员到场,结果发现是有人故意谎报警情。

7月4日上午,珠津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经核对发现报警电话正是不久前谎报火警的同一个电话号码。民警不露声色,要求报案人直接到派出所陈述案情。报案的吴某周到达珠津派出所后,被民警扣押审查。经警方调查,吴某周今年31岁,系南澳人,无业。吴于2009年10月份向他人购买了一部赃车,被澄海警方发现并处理后,心怀不满,萌发了谎报警情戏弄公安机关的念头。从2009年开始,吴某周先后使用三部手机拨打110报假警19次,警情涉及盗窃、火灾、殴打他人、人口失踪、故意损毁财物等内容,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接处警正常工作秩序,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吴某周多次谎报警情露馅被抓后,龙湖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对其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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