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洁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通常称为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据了解,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1994年开始施行的。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此次修改个税法,主要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调整,包括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此外,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据了解,个税法修改后,我国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有约6000万之前须纳个税的人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次个税调整,无疑成了工薪族最为热门的话题。事业单位工作的范小姐每月收入接近3000元,她告诉记者,新的个税调整实施后,她将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这对她来说是一利好消息。市民张先生每月工资2600多元,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他每月都必须上交个人所得税。他告诉记者,个税调整后,在他周围很多同事和朋友都不用再缴纳个税,这一政策真正顺应了民意,他们为此拍手叫好。在一家外企当财务的沈阿姨认为,个税的征收应该以达到社会公平为目的,不应该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更不应该以广大工薪阶层为征收对象,希望个税新的政策出台,真正让低收入者不再成为个税征收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