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组考公[2011]59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深圳(
汕尾)产业园管委会主任马智华同志被确定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人选考察对象。省委组织干部考察组将于4月25日对他进行考察。根据《省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马智华(男),1962年5月生(48岁),广东海丰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入党,学历大学。曾任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陆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2010年7月任现职。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4月25日至5月1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97185193,传真电话:020-87185109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