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丹通讯员陈文婷)低价河源两天游的广告写得很诱人,吸引了市民詹先生报名参团。没想到,他到旅行社报名却遇到猫腻,被迫多缴费用。在金平区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詹先生一行拿回被多收的费用280元。
今年3月初,一则河源二天游的广告吸引了詹先生。他打电话向旅行社咨询,旅行社工作人员称河源二天游的价格是每人318元,与广告上刊登的价格一致,詹先生便与三名好友商定周末一起前往旅游。
詹先生到旅行社报名时,旅行社工作人员称绿色河源二天游的价格是每人318元,但参团者必须增加一个景点,否则不接受参团。詹先生不解,提出为何不在广告中说明的质询,但工作人员竟回答这是旅游界行规。詹先生考虑到已约好朋友,只好答应增加东江画廊项目,向旅行社多缴纳4人共280元的团费,并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詹先生和朋友旅游回来后,认为增加的景点没什么看头,还被迫多缴费用。便向金平区工商局投诉,要求工商部门查处旅行社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接到投诉举报后,金平区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开展调解查处工作,经调查取证,旅行社在刊登的广告中,以文字和图片的方式介绍绿色河源、地下龙宫黄龙岩二天游包含的镜花缘、桂山、东江画廊等三个景点,但没有清楚、明白地向消费者表示东江画廊为自费景点,使消费者误认为以318元/位的价格便可参加二天三景的河源之旅。经检大队依法认定旅行社违反了规定。最终旅行社退还向詹先生多收的东江画廊景点费用280元,并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