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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企业名一企业“偷梁换柱”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郭丹通讯员陈文婷)今年以来,金平区工商局突出查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行业等三大重点,共办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4宗。其中一汕头企业在润滑油上编造虚假的中山市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和厂址,受到处罚。

近期,金平区工商局光华工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光华北四路部分仓库进行检查,发现汕头市某润滑油有限公司的仓库存放标注有OLIRUN图案+欧力润等字样的18L桶装润滑油12桶,全新塑料包装桶59只及标签48张等物品。经追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承认在其仓库,将国产润滑油分装成标注OLIRUN图案+欧力润品牌的润滑油。执法人员立即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去年,当事人为获取利润,通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外观设计,并虚构了制造商:中山市中天(香港)润滑油脂有限公司,及生产基地:中山市东凤镇同乐工业园等企业名称、地址。同时,委托他人加工标注OLIRUN图案+欧力润的塑料包装桶、标签,并将国产的大桶润滑油用塑料包装桶进行分装成品,贴上标签,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止,该公司已分装销售标注该商标的润滑油109桶,销售价每桶120元,销货款13080元,获取利润1635元。

随后,工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立即改正,责令当事人公开更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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