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媛)澄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近期取得积极进展,率先在我市采取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确定收费标准,并从5月1日(即4月份用水)起,通过采取委托区供水单位按用水量随水费一并征收的主要方式,其余采取按垃圾量计征的方式开征。预计年约可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800万元,为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有效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澄海区借鉴省内已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区成功经验,采用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确定不同类型垃圾产生源的垃圾量测算收费额,借用区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平台统一收取。改革后的收费标准为:居民住户(含二次供水)用水每吨(下同)0.30元;机团、驻澄部队用水0.23元;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0.20元、0.32元、0.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