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 记者前天从全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的方法,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标准,对各部门各类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全面进行规范和量化、细化。
这次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主体为市直以及县、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类别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按照规定,各部门、各机构对因我市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及法律规范的立、改、废等原因而导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发生改变的,重新进行核准、界定,并将重新界定后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由市政府重新向社会公告。
副市长陈建新参加会议并指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做到把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与执法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组织学习、加强培训,认真梳理、细化标准等措施加以推进,确保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