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晓F)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开展汕头爱心慈善奖评选活动,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以捐款、捐物或参加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我市慈善公益活动,贡献突出的单位(含社会组织)和个人(含海内外乡亲、港澳台人士)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
2010年以来,我市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和广大慈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尤其在抗击西南严重干旱、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中,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大力支援了抗灾救灾工作,推动了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弘扬典型、激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至2011年度汕头爱心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2010年至2011年度汕头爱心慈善奖将设立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三类奖项,不限定名额,按符合条件、实际通过评审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对于推荐作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候选对象的个人和单位,要求在限定时间跨度内至少捐款在100万元以上(含实物折款);对于推荐作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候选对象的个人和单位,应当在志愿服务、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慈善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或较大社会影响和典型示范作用。
6月30日是我省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届时我市将开展声势浩大的捐赠活动。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筹集更多的善款,我市将举办捐款文艺晚会,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并对2010年至2011年度先进慈善人物和机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