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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十周年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陈洪镔)本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10周年纪念日。昨天下午,市委宣传部、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召开座谈会,总结《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汕头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茸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据了解,自《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党政军齐抓,完善法规制度,突出教育重点,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关心支持国防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有效地促进国防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我市连续4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6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2001年被评为全国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陈茸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国防教育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加快汕头科学发展、推进幸福汕头建设进程的客观需要,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陈茸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国防教育任务,进一步健全机制,深化宣传,突出重点,拓宽渠道,增强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推动我市国防教育工作上新水平;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国教办的职能作用、军地有关部门的合力作用,确保国防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创造和平、稳定的良好环境。

我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汕头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温会跑总结了《国防教育法》施行以来我市国防教育开展情况,市教育局、民政局、市人防办等单位也作了发言。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桂源主持。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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