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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点菜“无菜单” 消费“不明白”

工商部门:消费者要保留发票以便维权

连日来,潮州日报陆续接到热心市民的报料,反映市区一些餐饮店由于没有提供菜单,点菜时服务员也没有主动告知菜价,存在看人下菜碟,随意宰客的嫌疑。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如果被高价消费,消费者结账时要保留发票,到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消费者:没菜单消费不明不白

说起日前在市区一家大排档吃饭的经历,市民廖小姐就一肚子火。“因为没有菜单,服务员建议我们点啥,我们就点了,结果被宰了一顿。”据她介绍,当时她点了一个豆腐丸汤,里面不过一大块豆腐和十来颗丸子,竟然要价20元。“速冻肉丸一斤不过十来元,一份汤就算用到半斤,也就五六元,再算上一元豆腐,原料成本不过六七元,可是却收了我20元。”她气愤地说,菜式都是服务员口头提供的,点菜时也没有告知价格,如果有菜单的话,知道汤的价格,肯定不会点的。

和廖小姐一样,市民袁先生也在一家没菜单的饭馆里受了一顿气。他告诉记者,那天他和两个同事一起到新桥路某饭馆吃饭,在服务员的推荐下点了个八宝羹。“当时我还问,这个是一大份的吗,服务员说是的,但上菜的时候,却是每人一小份,而且每份就要10元,实在贵得离谱。”袁先生觉得,这钱实在花得不清不楚。

昨天,记者走访了奎元路、新桥路等多家饭馆、大排档,发现多数都没有向消费者提供菜单,而是由服务员口头介绍菜式,消费者就餐时对菜式的分量、样式和价格知之甚少。

市工商局:餐饮行业应提供菜单

针对餐饮场所不提供菜单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工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该工作人员表示,作为餐饮行业,当然应该向顾客提供菜单。这是因为,如果餐馆没有菜单,也就是没有对其供应的菜式做到明码标价,不能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一旦出现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查处。

该工作人员坦言,餐饮场所不提供菜单的现象,目前在潮州市较为普遍,需要逐步完善和规范。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到餐饮场所用餐时,在消费前有权利对菜式和价格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结账时要注意核对账单,以避免欺诈行为发生。当遭遇此类问题时,消费者可以保留发票,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律师:消费虚高可投诉餐馆

对餐馆不提供菜单的问题,广东创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分析说,市民到餐馆进餐的时候,就和餐馆形成了一个消费合同的关系。没有菜单,消费者不清楚自己所点菜式的价格、分量,也就是说对自己接受的消费项目不了解,这就存在一个合同不完善的问题。如果消费者在结账时,发现自己消费的钱虚高,可以向消委会投诉,甚至可以起诉餐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口头点菜很难保留证据,起诉存在一定难度。对此,刘斌提醒,消费者最好在点菜前问清楚价格和分量等细节。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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