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29日),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处。大多数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支持。
据了解,从今年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对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也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有利于保障群众消费乳制品时,买得放心吃得也放心。
张女士的女儿刚出生三个月,她经常烦恼买什么品牌的奶粉给女儿,“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又是圣元‘早熟门’事件,现在的奶粉经营商实在难以令人信任。”张女士表示,在奶粉销售点设置一道门槛,“无疑又给消费者一道绿色屏障。所以我支持有关部门的做法。”一些市民也表示赞成8月1日起销售奶粉要办证,“可以早一点实施的话,就更好了”。
一些市民对这种做法表示疑虑,“单单在销售渠道设堵,不是一劳永逸的动作。前几天,知名品牌双汇集团都出问题了,这很能说明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那些不良企业危害消费者的行为,也希望全社会一起行动,关注奶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