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广东正积极向国家争取试点允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简称“单独”)生二胎。虽然最终结果未知,但此消息一出,便在汕头市引起了热议。记者采访汕头市多名正在生育年龄的“70后”、“80后”市民和搜集本地网友的意见了解到,绝大多数市民出于独生子女心理健康以及家庭抗风险能力的考虑,支持放开二胎政策。但也有为数不少的市民认为养育两个孩子的经济压力太大,即使政策放开,生不生第二胎仍需慎重考虑。记者昨日就二胎新政问题致电市人口计生局,得到的答复是,该局还没有收到有关新的二胎政策的通知,目前仍执行原来的二胎政策。
支持:生二胎对孩子成长有利
纠结:“养不起”是普遍感受
在全国已普遍实行“双独二胎”政策后,今年两会上,如何进一步适度放开“生二胎”政策成了委员和代表们热烈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表示,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我国已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均属高风险家庭,即独生子女的成人风险、成才风险、婚姻风险和养老风险等。
近日,在中华医学发展研究会、省性学会等举办的“性与优生研讨会”上,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表态,称广东正积极向国家争取试点允许“单独”生二胎。消息一出,引起网上网下一片热议。
支持:生二胎对孩子成长有利
“80后”姚小姐目前还未婚,但她很希望国家能在近几年放开“二胎”政策。“我前阵子去帮表哥带小孩,发现那小孩每次到周末想去玩,都要打很多电话去约小朋友,好可怜!另外,我发现很多独生子女的小朋友都不肯把玩具给别人玩,都想占为己有,不懂得分享。”她说,“所以我希望自己以后能生两胎,这样对小孩的成长比较有利。”
在汕头市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陈先生也想要两个孩子,“独生子女太孤单,而且长大后一个人要负担几个老人,多难啊,有什么事也没个兄弟姐妹可以商量。”陈先生认为出于为孩子的以后考虑,生两个是比较理想的。汕头籍留英学生小林认为只生一个孩子是对孩子的不负责,“经济压力大是肯定的,但我们要为了孩子而奋斗。”
纠结:“养不起”是普遍感受
虽然大多数受访者和网友支持生二胎政策,但当具体到自己生不生二胎时,很多人表示犹豫。不少已经有一个宝宝的父母认为,养孩子开销太大,受制于经济条件,只好让孩子成为独生子女。还有父母表示养育一个孩子已经很累了,自己的工作也很繁忙,不能接受第二个孩子的“折腾”。
“没精力,没经济实力,负不起让孩子开心幸福的责任呀。”在一家私企工作的刘先生每月收入3000多元,妻子收入2000多元,每月要还2000元左右的房贷,用于生活的钱本来就不多。夫妻俩现在有一个小孩,每月都要给孩子买奶粉、尿布和衣服,这些开支就要近千多元。“孩子很快要上幼儿园了,这又是很大一笔费用。”刘先生说自己不敢想象再生一个小孩后,日子该怎么过。
同样夫妻都是“双职户”的郑小姐和她老公一个月的收入加起来在8000元左右,在汕头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家庭类型。虽然女儿已经5岁了,但郑小姐表示,即使政策放开,也不敢要第二个小孩,“之前因为有父母帮忙带孩子,我们没雇保姆,省了不少钱,如果现在再要‘二胎’,父母年纪大了,要么得雇保姆,要么我得辞职在家自己带,但这样就等于一个人的工资要养活一家四口,这将大大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
在E京网的“宝贝物语”论坛上,有很多关于“是否生二胎”的讨论,不少年轻妈妈都表示生第二胎需要很大的勇气。网友“言情女”写道:“我本人也是一个独生女,以前没结婚时就想以后生小孩要生两个,但是现在生了一个,虽然很想生第二个,但是没有勇气,我还是想趁年轻再去赚钱,生第二个小孩的话就不可能再出来工作了,真是矛盾!生还是不生真是一个难题,经济好当然还是有两个好啊。”网友“乌猪仔”也抱怨道:“女人生了小孩后,自己的空间少了许多,想想以前要美肤就美肤,要护发就护发,现在除了上班,一下班跑得比飞机还快,冲到家里帮忙带小孩或做饭……生二胎?量力而行吧。”
“我是没勇气再生一个的了。现在小孩各方面自理能力都比较强,我也省事了许多,空闲的时间一家三口还可以去旅游,日子悠哉悠哉。”孩子已经10岁的网友“晴天霹雳”说,“如果再生一个的话,又要回到十年前那种忙乱艰苦的生活,而且还要再花上十年,到那时我都四十岁了。想想都后怕!”“生一个是子女压力大,生两个是父母压力大。”网友“800909”道出了很多年轻父母的两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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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条件可以生二胎
据了解,按照2009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后,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