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17日),汕尾市非遗保护中心为汕尾市17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发了2009、2010年度专项补助经费,共计172000元。
为扶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项目保护和传承工作,国家每年下拨专项经费为各地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按每人每年8000元或4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专项补助经费,今年已是第三年。
目前,传承人在这种“给力”的保护措施鼓舞下,保护和传承热情空前高涨。“正字戏”传承人彭美英全身心地培养正字戏新秀,并撰写了《正字戏》一书,让更多的人了解汕尾市优秀的地方传统文化;“南塘吹打乐” 在其代表性传承人郑宣的努力下,开设训练场地,传授技艺; “白字戏”、“西秦戏”、“皮影戏”等传承人也不遗余力地为汕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