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局获悉,春节前潮州市将向市区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每人可获得补贴款60元,受惠低保对象超过1万人。
2010年下半年以来,潮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受国内及省内其他地方的影响,潮州市部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度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加重了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粤府[2010]159号)中做好特定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使用价格调节基金从2011年1月至2月对市区(湘桥区、枫溪区)低保对象实行价格临时补贴。
此次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财政、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涉及的市区低保对象共10225人,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2个月的补贴款,补贴总金额达6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