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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有关部门回应路边摆卖年花得收费

春节将至,汕头市多个花市逐渐热闹起来,除了那些固定的花市,一些临时的花木集市也成了市民们选花、购花的去处。昨日,在金环路和金湖路交界处临时集市摆卖年花的小贩向记者反映,他们每日得支付一笔管理费,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他们对此表示不解。有关部门则回应,管理费的收取有章可循,是根据“城市道路临时占有”有关标准收取的。

昨日,记者在金环路和金湖路交界处看到,临时花木市场已见雏形,各式各样的年花琳琅满目,煞是好看。花贩们指着张贴在路边的一张“敬告”,七嘴八舌地向记者反映情况。一位花贩告诉记者,每年临近春节,他都在这里摆摊卖年花,以前都无需收取什么费用。但自去年起,城管部门就开始向他们收费,一平方米收1元,像他这个几十平米的摊位,每日要交几十元,按20天算的话,一共要交1000多元。而一些摊位占地面积较大,收取的费用就更多。许多花贩表示,风餐露宿地在户外卖花,辛苦不说,成本越来越高,钱越来越难赚。

记者看到,张贴在路边的“敬告”上写着:为规范春节期间花木临时集市的管理,决定在金环路龙湖沟西侧绿化平台设立春节期间花木临时集市。有意设点摆摊的花木经营者前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定位。落款处写着“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落款日期为“1月6日”。

记者随后向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了解情况,该局一位姓马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是有章可循的。根据《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依法向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是经营性占用的每平方米每日1元。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更好地管理临时花市,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购花环境。该临时花市从本月13日开始至2月2日结束,共20日。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陈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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