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组公示[2011]1号)
经汕头市委研究同意,刘瑞华同志拟选拔任用。根据《汕头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刘瑞华,男,1961年4月生,汉族,籍贯揭西,学历大专,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南澳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公示时间从1月11日至1月17日止。
受理单位: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
联系电话:88274029
邮政编码:515036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