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30日),陆丰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表彰参加第八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山花奖”民间广场歌舞大赛荣获金奖的甲子英歌舞队。
“甲子英歌”2007年6月入选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甲子镇的一张“金名片”,也是目前陆丰市文化产业的核心品牌之一。今年9月21日,甲子英歌舞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我省极具民间文化特色的节目,代表我省参加了由中国文联、山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暨“山花奖”民间广场歌舞大赛展演,荣获了金奖,为陆丰的民间文化艺术增添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