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被授予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据悉,此次受到表彰的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有266个县(市、区)。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有关精神,以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把“法治海丰”创建活动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注重保护民利、关注民生,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创建的浓厚氛围,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