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陆丰碣石“09·09”特大制售假烟案件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33名犯罪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刑期131.5年,总罚金585万元。其中主犯林锦瑞获刑14年,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林文聪获刑13年,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陈楚练、黄庆农各获刑10年,并各罚人民币35万元。其余29名犯罪人员分别获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以人民币12万至3万元罚金。至此,这起汕尾建市以来,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制售假烟案件在历经一年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后,终于圆满划上句号。
精心经营 成功端点
2009年7月初,汕尾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一情报:陆丰市碣石镇后海海边有一大型卷烟制假窝点。接报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打击行动进行了全面分析和部署。与此同时,该局还联系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提请公安部门介入制假窝点侦查。为摸清制假窝点周边和内部详细情况,市公安局、烟草部门专门成立案件侦察小组,并选派有经验又熟悉地形的公安干警和烟草稽查人员潜伏在窝点附近,对制假窝点进行严密监控。经过侦察人员近二个月的艰辛跟踪、监控和调查,初步摸清制假窝点的基本情况,原来该窝点位于碣石镇后海鲍鱼养殖场隔壁的厂房内,该厂房坐南向北,四周均是茂密的树林,厂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四周用高约2.5米围墙围得严严实实,只留两个门,前面一个大门,后面留一个很小的门。
通过综合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市公安局和市烟草专卖局认为端窝点的时机已成熟,决定给予果断打击,经请示上级领导后,随即制订详细打击行动方案。2009年9月9日上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组成50多人的执法队伍集结前往目的地——陆丰市碣石镇后海边制售假烟窝点。
当天中午13时正,执法人员分成三个小组迅速包围了该窝点,开展抓捕行动。当时,制假窝点内的人员有的正在午睡,有的正在埋头生产假烟。突然听到响声,院子内顿时象炸开的锅,有的试图爬墙外逃,有的想利用熟悉的环境躲藏起来,有的则拿起工具准备反抗执法人员,场面混乱一片。为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控制现场局面,公安干警于是鸣枪示警,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执法人员终于牢牢控制了现场制假人员,共抓获制假嫌疑人35名;查扣YJ14-22卷接机两套(4台),半成品卷烟“双喜”376万支、“白沙”62万支,滤嘴棒297箱、水松纸34箱、卷烟纸159箱、烟丝7150公斤、胶水15桶、卷烟制假模具40个及大型货车一部。
当天下午2时10分左右,正当执法人员忙着清点战果时,制假窝点围墙外传来喧嚣的摩托车声,原来与该制假窝点有关系的几十名不法之徒闻讯赶来,把制假窝点的前后门通通堵住,他们不仅破坏停放在门口的执法车辆,而且还叫嚣着要执法人员放走犯罪嫌疑人。在这万分危急时刻,执法人员立刻向上级领导请示,请求增派陆丰市公安警力前来支援。在当地警力大力支持下,当天下午六时,执法人员终于将抓获33名犯罪嫌疑人分车押送回汕尾市公安局,并将查扣的机器和卷烟原辅材料清缴封存。
深挖扩线 主犯落网
案发当夜,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迅速成立“09·09”制售假烟案件专案组,并连夜对抓获的3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他们均供认了参与制造假烟的犯罪事实。他们当中有的是管理人员、有的是技术人员、有的是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有的是司机、有的是厨工和门卫,生产企业的各类人员一应俱全。市公安部门对其中4名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外,其余31名作出刑事拘留。在审讯过程中,一些犯罪嫌疑人还供出了一名外号为“输公”,也有人叫其为“叔公”的制假窝点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通过综合研判,最后确认“输公”的真实姓名为陈楚练。9月17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陆丰市甲子镇陈楚练的住宅中将其抓获归案。原来,他在制假窝点中属于管理人员之一,负责来货、出货清点及计件等工作。
案件侦查至此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对于制售假烟窝点是如何筹备组织的,幕后老板是谁,运作模式怎样等情况都没获得大的突破。为了成功圆满侦破该案,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在对外围进行调查访问的同时,加强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审讯,随着对外围了解和审讯的不断深入,综合犯罪嫌疑人供认情况表明,有一名叫“老陈”说潮汕话的男子逐渐浮出水面,他驾驶一辆三凌吉普车,每月月底来工场一次,给制假人员发放工资,并指导管工管理工作。一些嫌犯指称,“老陈”就是该制假窝点的股东老板。通过网上查询,办案人员发现被抓获的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林文聪于1999年曾在福建省云霄县参与假烟生产,并被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而同案另一名在逃人员林锦瑞正是“老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马上联系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并多次前往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机关对相关案情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请求上级部门协调,将林锦瑞和林文聪在福建的犯罪行为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并案侦查。
在确认“老陈”就是林锦瑞的身份后,办案人员通过耳目布控及有关部门配合,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林锦瑞经常在汕头市潮南区一带活动。为了尽快将林锦瑞抓获归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曾四次率办案人员到汕头市跟踪追击,但由于林锦瑞处事比较谨慎、狡猾,在案发后不久,他便重新更换了出租屋。然而犯罪嫌疑人再狡猾,也逃不过恢恢天网。2009年11月10日晚,在汕头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协助配合下,最终锁定了林锦瑞在潮南区的具体落脚点。在潮南区10多名干警大力配合下,办案人员迅速出动,来到林锦瑞新的住地——潮南区峡山镇金苑一小区。办案干警以公安查户口的名义敲开了林锦瑞的房门,此时,林锦瑞还以自己“姓陈”自称。当干警直接指出他就是来自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负案在逃的林锦瑞时,林锦瑞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面无奈的问道:“你们是来自汕尾的公安干警吧?!”他没作任何反抗只是苦笑着说,他已十年没有回过家乡福建了,自己的乡音已改,面貌也因历经沧桑而变了模样,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有想到你们真的行。
当抓捕行动结束时,时间已是11日凌晨0时30分。
案值巨大 部级督办
随着制假老板林锦瑞落网,这起制售假烟案件也基本告破,整个案情终于显山露水,明朗起来。原来,林锦瑞于1999年7月在福建省云霄县制假烟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他改头换面并化名为陈朝真和刘锦在潮汕地区一带谋生。2008年初,林锦瑞与林ⅩⅩ(另案处理)密谋在陆丰市碣石镇后海开办工场生产假冒香烟,由林锦瑞负责对假烟工场进行管理,另一同案人(另案处理)在广州联系客户订单,提供制造假烟的原材料,林锦瑞则按照订单要求生产假烟品牌和数量,假烟生产后,提供给“柳远”进行销售。随后,林锦瑞便招来自己的表侄林文聪,陆丰甲子人陈楚练,揭阳普宁人黄庆农前来负责管理工场。2008年2月中旬,林锦瑞将YJ14型和YJ22型卷烟机、接咀机各两台接载至制假工场后,由杨波、张启成、杨勇、刘凯四名来自湖北襄樊市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经调试完毕后,该假烟工场二条生产线,便由上述4名技术人员各带一个班组,分白班、晚班(每班12小时)24小时连续生产。据了解,该两条生产线较为先进,额定生产能力为2000支/分钟。卷出的烟支具有含烟末烟梗低、外观好等特点。假烟工场每天约生产假烟支6000至7000斤,主要生产的假烟有南洋、白沙、双喜等品牌。每天生产的假烟均用纸皮箱包装后运往广州。
生产假烟期间,林锦瑞负责对工场进行总管,他每月月底到工场一次发放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其余时间均不在场,只通过电话与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管理人员林文聪负责原辅料烟丝、滤嘴棒、烟纸等的进货及烟支出货和生产管理;陈楚练负责烟纸、过滤嘴、纸箱等进货及烟支出货的记帐和工场日常管理;黄庆农则负责到其家乡普宁市大南山镇招聘工人,并代发其招聘工人工资,替工人将工资带回老家及买菜、搬运等工作。制假烟窝点从2008年2月中旬开始生产到2009年农历春节前十几天左右停产休息,30多名工人及管理人员回家过年。
停产时,林锦瑞安排四名技术人员把卷烟机拆卸后运走。2009年农历正月初八,林锦瑞又安排司机把卷烟机运回工场,并又开始投入正常生产,至当年9月9日案发,二条生产线没有停歇过。
从种种迹象表明,该制假窝点可以说是一家设备先进、分工明确、管理有序、运作高效的生产企业。鉴于该案案值巨大,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又涉及跨省市等问题,2009年11月23日,该案件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部级督办案件。
为使制假犯罪人员尽快得到应有惩处,汕尾市公、检、法三家单位通力合作,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案件开始侦办时,就及时向市检察院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并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次过问办案进展情况,并就案件难点与办案人员进行多次研讨。今年5月24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补充完善有关证据后,把该案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到达市人民法院后,公、检、法三家又多次进行沟通,详细研究案情,今年8月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3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