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香洲街道东兴社区新楼村的陈佛昌在一次救火中不幸遇难,被城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
10月30日凌晨5时许,该区香洲街道东兴社区新楼村一木材加工小作坊不慎失火,火势迅速蔓延,情况万分危急。家住附近的陈佛昌被群众呼叫声惊醒,他马上奔赴火灾现场,奋勇当先,一边大声疾呼,组织群众救火,一边义无反顾地忙着提水扑救……由于失火的木材加工小作坊系木工棚,属易燃物品,火势较大,再加上天色昏暗,现场较为混乱,四处奔忙的陈佛昌看不清现场已被大火烧断的电线,不幸触电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陈佛昌于1963年出生于海丰县赤坑镇一个普通家庭,生前在深圳经商。他作为普通市民,用生命I卫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11月2日,城区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授予陈佛昌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