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每对收取工本费9元。然而近日市民王小姐在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被拍照”,“在我们一头雾水的情况下被拍了照片,后打印出六七张照片,并收了我们230元……” 被额外收取的费用涉及哪些方面,收取这些费用是否有依据?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结婚登记“被拍照”多交230元
本月8日,市民王小姐和爱人到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在办理手续时,除了交出9元工本费,宣誓过程中还被人拍照,收取额外费用。
“我们刚拿到证,现场就有人叫我们去宣誓。而在颁证室宣誓时有人拿着相机不断对着我们拍,我就问她拍什么,她说是登记程序的一部分,等我们要走的时候,她们将打印好的照片递给我们,六七张照片和一个相框收了我们230元。”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和爱人当时没多想,也不想因此闹得不开心,便直接给了钱,但是事后回想觉得这项收费并不合理。随后,王小姐向记者出示了被收取费用的收据,收据上面简单写着“相册连相框一套230元”,并盖了“广州市××婚礼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
随后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在本地一人气颇旺的论坛上,也有网民反映在揭东县结婚登记时“被拍照”、“被收费”,而且拍照收费的是同一家公司。此外,也有市民反映,在登记结婚时被要求购买纪念礼品。
婚纱摄影公司内设“颁证室”
根据王小姐反映的情况,记者昨天上午9时到榕城区民政局进行暗访。在一间标明“婚姻登记处”的房间内,记者以登记结婚为由进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结婚只需要交9元。记者询问是否有专业人员拍照时,该工作人员指着隔壁房间说:“他们那边负责拍照。”
走进另一间装饰一新且摆满各式婚纱照的房间,记者开口咨询,工作人员马上热情招待。“我们是广州××婚礼服务公司的,今年6月份进驻这里,帮人拍双人照,还有婚纱。”记者发现在该婚纱摄影公司的办公室里,其中一个隔间贴着“颁证室”门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证后得在该小房间里宣誓。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帮人拍登记、领证过程时,该工作人员立刻降低音量,低头告诉记者,在宣誓领证的时候会拍照,但要收取200多元的费用。
收费项目“自愿”
“我们当时就交了9元,办完手续后直接领证,并没有照相和宣誓。”市民马先生是去年在榕城区登记结婚的。根据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每对只收工本费9元,没有其他收费项目。按照民政部2003年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此外,根据规定,婚姻登记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必须在婚姻登记处公开展示。而记者在榕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并没有看到关于收取其他费用的公示。
另外,2004年4月15日由民政部下发的 《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中要求,所有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婚姻登记处必须在明显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价格管理部门批准收费的文号,明示所有收费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而根据市民王小姐和“被收费”网民的说法,该婚纱摄影公司在为他们“记录宣誓”的程序中,并未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而是采取“先斩后奏”的方式,甚至将拍照的过程说成“程序的一部分”,使前去登记的人放松警惕,随后打印出照片收取费用。有“被收费”的市民表示,本来结婚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正是对方“良好”的服务态度使小夫妻卸下心理防线,拍完照片后便被“顺理成章”收取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