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在剧烈运动之后,或者由于天热、劳累,皮肤上会测出汗液来。民间俗以为汗液与血液一样,都生于心。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汗出于心,在内为血,在外为汗。”既然刑和血是同类的东西,那么汗液与血液一样,是应当有所禁副的。汗液中包含着人的精神、元气,应当珍惜。忌汗流过多。因为“血汗”流得过多,会使人体受损,丧失元气;忌夜间流冷汗,否则是凶兆;出汗多时,忌洗冷水浴,忌喝井里的凉水,忌马上脱掉衣服,忌站在风口等。
总之,
潮汕民间有着丰富多彩的人体禁忌。无论是自身整体的人体禁忌,还是自身部分的人体禁忌,其主导观念都在于魂与魄的护卫,在于对灵魂的安慰和保护,在于对体魄的照顾和捍卫,同时也搀杂着对于生命的关心和趋吉避凶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