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猪”并不是专门养来配种的公猪,“公”是公共合力饲养。过去由于经济条件较差,一些贫苦农产想要养猪却无力独养的,便几户人家合养一头猪,于是称为“养公猪”。合养公猪的几个家庭一般关系比较好,有的是已分家的兄弟妯娌,有的是同居一个院落的五服内的族亲,还有的是经常来往的亲密邻居。这些人凑钱买来猪崽,之后商议好每户养几天,直到把小猪养成大猪,到出卖的时候便一起动手把猪送往屠宰场。拿到钱之后,如果大家没有发生利益冲突,愿意继续合养公猪的话,那就把所得的钱留下买猪崽的资本之后平均分配,这样既能把各家各户的泔水集中起来养猪,节约成本,而且大家都负担得起养猪的费用,一举两得。因此这种养猪的方法在
潮汕地区一度很流行,现在已基本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