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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家

    分家的时间一般在姐妹大部分出嫁,兄弟大部分完婚以后。分家前父母先与儿子们充分协商,议定分配方案。一般来说,长孙所在的小家庭可获得半份的家产。兄弟们分得的房屋只准自用,不得转让或出卖给外家,其产权仍归父母。
    分房时,长子可分得最大的一间,下面依次分配,往往幼子只能住边角,有“尾仔弟企厝耳”之说。但有一条,房子是交错分配的,即每人东一间西一间,不能连在一起,那是预防以后各人闹不团结。财物则先分出若干份,长幼兄弟逐人依次挑选。但往往是长子分配父母当年结婚在家中使用的旧家具,意味着长子继承父母的衣钵。幼子还未结婚的,分家时要另外留出与娶老婆费用同等价值的财产,或向已婚的兄长摊派现金,俗称“老婆本”。父母自己也分一份财产。
    分家仪式由父母主持,同时请来舅父、伯父、叔父等当监督人,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势强占,分配情况由父亲写在分家书上并签名盖指模,一式几份每人各自保管。
     财产分完,还要选择吉日分灶。兄弟各人的岳父家,都要在这一天送来各种厨房用品。潮俗认为东西在凌晨之后越早送来越好,据说哪个兄弟的岳父家最早把东西送达,旺气就最先归他这一家。这就苦了小舅子们,为了使姐夫或妹婿兴旺发达,即使寒冬腊月,也得赶在天亮前把东西挑到门口等待,门一打开,大家争先恐后往里挤。
    有些地方在分灶这一天,父母还要从原来合伙的灶里取出燃旺的木炭或柴火分给各兄弟当作火种,点旺各人的新灶,并用它做第一顿饭,象征着虽然分了小家,但大家庭的火种不灭。有的人家分火种时,父母还要即兴做“四句”。分家之后,有的父母轮流到兄弟各家吃饭,有的则另起炉灶,兄弟逐月向父母交钱。如果祖父母尚健在,其赡养依附情况与父母大致相同。如果家中尚有女儿未嫁,则由她们自选寄附一个兄弟生活,她们没有父母食伙头的权利。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员,依附情况由大家协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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