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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便利不需缴费或代办

 本报讯 记者赖淑英报道:近期,不少市民反映,市区街头一些地方出现各类“代办公积金”、“公积金提现”等小广告。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个别中介这种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牛皮癣、小报、小广告以及违规利用伪造的证件、同一套房产反复买卖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已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为此,中心已采取相关的防范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应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中心承诺将现场办结。

  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李先生夫妇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效率称赞有加,他们在咨询过一次所需准备材料后,就只需带齐所有证件、材料前往中心办理提取业务,结果从下午3点到达开始办理,当场就实现办结,随后就可以到指定银行划款到账。这么便利、快捷的服务根本不需要缴费或者请人代办。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资金安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有关事项做出通告。通告指出,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均不收取职工任何费用,中心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公积金业务。而对持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经发现,将采取以下措施:除了没收违规骗取、套取职工提交的材料,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还将对已违规骗取、套取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督促,责令限期全额归还已骗取、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对拒不退还的,该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追回已骗取、套取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行为。涉嫌严重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此,该中心提醒市民,切勿相信非法中介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许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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