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丈夫背着妻子包养情妇,并且还买地建房赠送,妻子能否讨回丈夫送给情妇的房产?发生在河婆的真实案例,将从法理上,与你细说端详。
案情回放
2013年12月,一宗当下见怪不怪却又特殊的官司,在揭西人民法院开庭。
法庭之上,两个女人唇枪舌剑展开激烈辩论。年已届花甲的彭大姐,斥责另外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不要脸”,指其勾引其丈夫不说,还非法侵占其夫妻共同财产,“把我老公买给你的楼房还给我”!中年女子输理不输气,“我没勾引你老公,是他自愿跟我好的;建这套房子我也有出钱,凭什么还给你”。
彭大姐的丈夫老张,耷拉着头站在被告席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关键时刻,老张站在妻子阵营这边,也要求法官将他买给情妇的房产,判还给妻子。
10年前,做生意赚了钱的老张,认识了这个小他20岁的情妇。两人很快便在河婆租房同居,两年后还生下一个男婴。“编制”外添了男丁,时年50岁的老张,觉得该是扛起责任、有所表现的时候,便背着已结婚20多年的妻子,花了37万多元,在河婆买了两间宅基地并建了房,送与情妇母子居住。
“家外有家”的局面维持没多久,老张养二奶的事终究纸包不住火;于是一场官司闹到了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并认为,老张与原告彭大姐系合法夫妻关系,夫妻双方自登记结婚以来,并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分别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本案中,被告老张在未跟妻子协商以及告知的情况下,私自购地建房并赠与她人,其行为严重损害原告的财产权益;且被告老张的赠与行为是因婚外情所致,该行为有悖公序良俗,故原告彭大姐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2014年2月1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老张赠与情妇房产的行为无效,限其在判决生效7日内,将其房产返还原告彭大姐,归其夫妻共同所有。
法官说法
本案主办法官吴焕照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或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民事行为,其民事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夫或妻一方对共同财产擅自作出的处理决定,其行为无效。
掩卷长思
这一期,我们来聊聊关于男人出轨的社会问题。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是许多女人的口头禅。在本期案例中,似乎又得到印证:做生意赚到了钱,50岁的人了,包二奶养情妇,还非婚生子,还买房送女人,还被老婆告上法庭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男人比女人容易出轨,这可以说是由男人的基因、肾上腺素、荷尔蒙和征服心理决定的。地球上的男人,基本都一个品性;真的要找一个见色不迷、坐怀不乱、专情专一的男人,还真不好找!
但是,已经出轨、想要出轨和还来不及出轨的男人,不见得就是坏男人,更谈不上洪水猛兽;因此在男人出轨这个问题上,还需淡定跟冷静,更需理性分析。
对付男人出轨,据说各国女人反映各不相同,这方面有段子调侃。中国的女人,一般采取的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宁可玉碎不能瓦全的两败俱伤办法。日本的女人,奉行的是逆来顺受独自一人背着伤痛的传统。美国的女人,则选择你风流快活我就以牙还牙的报复手段……
其实,一个真正有智慧的女人,既不会“哭闹上吊”或是以暴力相对;也不会“一个人背伤痛”;更不会愚蠢地以出轨来报复出轨,这表面上是在惩罚对方,实则是作贱自己。
在处理老公出轨的问题上,女人当自立自强、不依不靠、不卑不亢,既感性又不失理性,该坚持的坚持,该放弃的放弃;既不将好男人拱手让给别人,也决不将没良心的男人留在身边;既重视婚姻,又不完全以婚姻为中心,有自己的事业追求跟独立的经济;既爱老公但不以老公为生活的全部中心,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否则,当你的老公出轨了,你的世界也就瞬间崩坍了。
珍惜婚姻,相信伴侣;好好生活,善待自己;宽容互谅,自强自立。这,就是本期的核心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