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于蓝)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局获悉,根据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管道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进货价格变化情况,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调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据了解,调整后,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从19.1元下调到17元,每立方米调低2.10元,调低幅度为10.99%;老用户每立方米从17.10元下调到15元。这是我市中心城区2014年以来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幅最大的一次,也是自5月份以来连续第4次调低销售价格,累计调低幅度达22.01%,每立方米降低了4.80元;调低后的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 每立方米降低3.60元。通过此次调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燃气用户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