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婉萍)2014年2月,省政府与中国人保集团、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共同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专项用于粤东西北各地新区及中心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地级市约9.3亿元。为争取该项基金在我市尽快落地,市政府已确定将珠港新城作为基金投资区域。而在昨天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还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为我市申请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提供支持。
据悉,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首期规模121亿元,基金主要投资于省政府批准规划的粤东西北地级市(含肇庆)的新区及中心城区的扩容提质项目,原则上投资新区起步区一级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所投项目要完成规划、土地、环评、立项等有关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根据基金申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已确定将珠港新城作为基金投资区域,由汕头市海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合作主体,汕头市珠港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平台项目公司,并以北山湾33亩土地为拟注资土地资产,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作为项目回购主体,拟投资项目包括珠港新城片区、黄厝围片区市政及配套、新津河大桥、中山东路东延、泰山南路以及约1400多亩土地收储和200亩填海工程等项目,总投资规模约80亿元,分3期建设。目前,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基金落地工作进入协议签署阶段,部分资金即将到位。
为了给基金落地提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决议,同意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以确保海晟公司、投资总公司按期、足额履行相关义务,并将所需支出纳入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会议同时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融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资金使用保障机制,用制度从源头规避各种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