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31日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1~3日,市安监局组织举办培训班,特邀专家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就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总体思路、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
据悉,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重大事故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高达2000万元,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专家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安全生产的宣传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