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昨天,我市组织收看收听省政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市的救助工作主要是保障求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人群由于没有专项资金,多数通过慈善组织予以救助解决。从现在开始,我市将全面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其“救急难”的作用,将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明年3月份之前,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明确救助类型、范围和标准。
据了解,当前,我市救助水平明显提升。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方面,截至10月份,全市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38元和341元,比去年底分别提高了93元和58元;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355元和173元,比去年底分别提高了107元和52元,比省的目标任务分别提高了22元和26元。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2.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91亿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方面,全市所有区县的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比省60%的要求提高了10个百分点。截至10月份,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人均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8126元和7611元,分别比去年底提高了686元和651元。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方面,从3月份起,对全市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从原来的最低20%、最高50%统一提高到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从原来最低的0.8万元统一提高到2万元;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全额救助。1至10月份,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3769.7万元,人均住院医疗救助水平达到3524元,超过省制定的934元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和各区县均要2015年全面设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