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泽春) 为积极发展普惠型老年福利事业,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金平区今年7月份起在全区实行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非五保低保高龄老人享受生活津贴制度。记者昨天从该区有关部门获悉,全区将有2万余名高龄老人受益。
经初步统计,金平区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非五保低保高龄老人(符合高龄津贴发放对象)20350人左右,每人年发放标准为350元,首次高龄津贴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半年计175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按照发放高龄资金负担比例,该区今年首次高龄津贴约需投入资金214万元。
据了解,目前金平区已有18200名老人提交申请材料。该区相关申请受理工作将于今年11月底全面完成,首次高龄津贴将于明年春节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