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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高龄津贴发放办法 耄耋老人年享津贴350元

  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什么对象能领高龄津贴?高龄津贴该如何申请?随着《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财政局 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试行办法》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项市民高度关注的民生实事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

  《办法》明确,我市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发放标准为:80周岁以上的五保低保高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360元;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非五保低保高龄老人,中心城区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350元。非中心城区参照中心城区发放标准执行(可按月或按年计);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300元。中心城区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非五保低保高龄老人的高龄津贴发放采取委托金融机构代发的形式每年一次性核发。中心城区各区民政局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辖区内当年享受高龄老人政府津贴人员名册(包括具体金额)分别报送市民政局、区财政局、承担发放津贴的金融机构。承担发放高龄津贴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辖区内当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名册,于次年春节前将高龄津贴划入高龄老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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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材料:①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汕头市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③以申请人为开户人的指定金融机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自行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成年的直系亲属、配偶代为申请,但需提交申请人本人的授权证明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村(居)委调查核实出具证明(证明需调查人员签名确认)。《办法》还规定,80周岁以上五保低保老人高龄津贴的发放采取在五保低保金账号中直接增发的形式,不用另行申请。 (周敏)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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