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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推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我市将在潮阳、潮南两区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市领导孙光辉、谢泽生、陈棉生出席会议。

据了解,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15年底前,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根据《意见》,村(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实行双向选择,由市、区(县)司法局推荐,镇街司法所具体协调,充分听取村(社区)及群众意见,由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双向选择。一个律师最多只能担任5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一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

市委副书记孙光辉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载体,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整体效能,夯实法制教育的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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