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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23个办税服务厅实施标准化服务

  本报讯 记者康洁报道: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从10月份起,汕头市国税局将全面推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在全市23个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将享受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服务。

  据介绍,《纳税服务规范》的实施,可以解决由于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不一致而导致不同地区办理同一涉税业务的差异,让纳税人走到哪里都能轻松办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都将有所减少,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据了解,《纳税服务规范》立足办税服务厅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兼顾税务机关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从管理制度到业务流程,从服务模式到技术标准,从办税环境到工作用语,都制定了一套统一的服务规范。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服务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服务规范,每个服务事项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不断提升拓展。通过这些规范对每个服务事项具体指什么,办理业务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税务人员应该遵循什么流程、提供什么服务都有明确规定,而且每个服务事项都配发业务流程图。

  市国税局将《纳税服务规范》的落实作为打通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迅速召开推行规范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详尽具体的推行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表,明确38项具体工作事项的要求和时间限制;通过视频培训和现场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全市国税系统培训班,确保系统上下准确掌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设计《纳税服务规范事项差异情况表》,发送到基层单位及市国税局各职能部门,梳理现行管理制度、服务措施和业务流程,凡是与规范不一致的,研究后提出废止或修改完善意见;指导区县级国税机关对前台服务和后台管理进行调整衔接;强化对推行过程的监控和跟踪问效。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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