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晓金)《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将有超过6.8万户市场主体信息上网公示,这将有效扩大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我市企业诚信自律。
此次企业公示的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信息,是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同时,条例明确规定省市政府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各部门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因此在信用约束方面,各部门可建立联动响应机制,企业一旦出现违法行为,都将处处受限。
据了解,为确保该条例的顺利实施,市工商局将按照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作出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