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雄锐)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带队对2013年以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我市老年事业发展。
检查期间,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市社会福利院、市长途汽车总站、市中心医院、潮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饶平县福利院、湘桥区太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各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征求更好地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要加大资金投入,形成制度化财力投入机制,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开拓多渠道投入机制,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老龄产业和投资以老年人家政服务、心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多方面服务;要大力发展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参照湘桥区太平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推进全市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照料养老床位等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早日完成省下达的有关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