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婉萍)自从我市推出自助缴费终端机方便市民缴交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罚款之后,不少市民逐渐习惯了这种自助的方式。不过,记者近日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原来使用的好易自助缴费终端机近期已进行系统升级,今年7月15日后发生的小汽车和摩托车的5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到各交警大队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缴交罚款和记分的手续,而不能再在自助机上缴纳罚款。
据悉,这5项不能再在自助缴费终端机缴交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路肩上停车的。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可被罚款200元,记6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民警介绍说,可否自助缴罚款以今年7月15日为界,此前发生的上述涉及记分交通违法行为仍可在自助机上缴纳罚款,此后发生的则无法通过自助机处理,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据悉,目前我国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