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晓丹)近日,社保龙湖分局顺利完成汕特龙湖乐园发展有限公司、汕特公用物业总公司、汕头市金信企业发展总公司等3家改制单位836名职工一次性预缴社保费的工作,为职工安置工作打好基础,使他们的社保关系得以顺利接续,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汕特龙湖乐园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实施“留壳走人”的改革,公司人员实行全员安置。2014年7月土地挂牌出让工作完成后,社保龙湖分局按照龙湖区政府的部署,为确保8月底前完成所属职工应缴社保费的计算、录入、申报工作,分局精心组织,并落实专人负责,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员情况较复杂等困难,加班加点,严格审核把关。此外,社保龙湖分局还主动与区人社局联系沟通,通过反复查询社保信息系统和翻阅档案资料,认真核对职工的身份类别,严格按政策规定标准计算预缴费用,确保准确无误。
截至8月底,汕特龙湖乐园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共836名职工,应预缴各项社保费共计5914万元已确认,9月初可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