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婉萍)为增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进一步拓宽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加大开门立法力度,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法制局联合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5年汕头市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使立法工作更切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一直以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颇具“声色”,制定了一大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法规。这些法规涉及经济发展、体制创新、对外开放、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以及社会、政治和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有力地保障和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其中一些法规为国内、省内首创,填补了法律空白,为国家、省的立法积累了经验,发挥了积极探路和试验作用。
据悉,本次对外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要求应当紧扣我市工作大局,突出创新引导,重点在推动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事业、规范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以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保障等领域,需有针对性和创制性,对我市已颁布的法规、规章也可以提出修订的立法建议。此外,立法建议项目可以联合提出,也可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提出。凡个人提出的立法项目被列入年度计划的,还将给予适当奖励。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法规、规章建议稿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