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刘振生)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海丰县今年将发放48万元的烈士后裔助学金。
该县高度重视本次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享受资助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同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将资金发放到户、到人。
此次助学金总数额为 48万元,其中省市资金分配金额12.2万元、省国资委资金分配金额23.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2万元,发放对象为该县户籍现有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的烈士后裔,每人享受的助学金数额将根据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