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失学、失管,这些“三失”青少年处于社会闲散状态,他们“盲从”、“冲动”、“贪图享乐”,加上大多沉迷网络、生活不稳定,与同年龄阶段务农、上学的青少年相比,更易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记者近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一份统计数据看到: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1061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6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40人。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倾向,其高发态势已然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少年犯罪 暴力案件占9成
2012年4月23日下午,揭东15岁的学生杨某杰在校园里为避雨不慎滑倒,被邻校学生嘲笑起纠纷,其哥哥杨某喜(17岁)随后加入“战斗”,兄弟俩抄锄头、垃圾桶等砸人,引发两校学生“混战”,双方相互拿木凳、垃圾桶、扫把对打,场面一度失控……一句嘲笑话最后演变成一场几十人的械斗,造成一人颅骨凹陷性骨折、脑挫硬伤并硬脑膜断裂……杨某喜、杨某杰也因此触犯了法律,被判故意伤害罪,分别获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六个月。
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有逐步上升趋势,犯罪未成年人年龄更趋于低龄化。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字显示,自2011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审结的461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16~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88.50%,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达122人,最小的案犯仅有14岁。
“青少年犯罪的典型特点是作案手段简单,目的动机单一,大部分是一时冲动、偶发,当他们冷静下来,也会感到后悔和恐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许业华告诉记者,近几年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数总体上呈波浪形起伏,其中暴力性犯罪占了全部案件的94.54%,主要集中为抢劫、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等。而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盲目性、随意性与突然性,一些案件的暴力程度并不亚于成年人犯罪团伙,有时完全是不计后果!如在普宁有几名少年一起在按摩店打工,为了满足高消费,在手头不宽裕时竟合伙杀害了客户,其暴力手段令人震惊。
教育缺位 “三失”人群易失足
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近几年受理的案件分析,许业华告诉记者,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因上,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还未成熟,过强的自我意识、逆反心理与较差的自制力、辨别能力之间极易出现认知和行为偏差。外因上,家庭教育缺失、管教不当,加之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使他们难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容易误入歧途。
“这些未成年人有着大致相同的经历:荒废学业、沉迷网吧;他们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却喜欢享乐,当无法从家庭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时,便铤而走险。另外,家庭多变、留守家庭等现象,也造成他们缺乏家庭关爱、无人管束,容易结交不良人群。”许业华介绍,受理的案件中,失业、失学、失管未成年人最易迷失方向。有968名未成年罪犯犯罪时处于辍学及父母疏于管理的状态,占总人数的91.23%,未成年人犯罪者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成以上,且大多家庭经济条件较一般。由于过早辍学,导致缺乏正规教育,法律意识淡薄,而社会教育又没能有效衔接,加上性格未定型,思想不成熟,极易受人指使、拉拢而出现越轨行为乃至违法犯罪。
“揭西一少年因为迷恋网游,为了买网游账号偷自家亲人的财物,还杀害了自家大伯母。” 许业华说,社会环境影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迷恋网络的未成年人,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弱,极易受到网游黄色暴力的引诱而迷失方向。
帮扶矫正 封存记录助“翻篇”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高,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已成为当今司法机关愈来愈重视的一项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分析犯罪产生的根源,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协调多部门对他们进行矫正帮扶,才能让他们真正成为社会有用人才。”许业华说,近几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完善审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方面已开始了不少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据介绍,目前我市各级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不进行公开审理,且都指定专人办理。另外,还加强了与法定代理人的联系,做好庭前及庭后的调查工作。“我们专门设立了庭审教育阶段,通过法官、公诉人、法定监护人、律师的耐心教育说理,从情、理、法三个方面感化被告人,让他们深刻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对于判刑的未成年人,则加强隐私方面的保护。”许业华说,我市还积极探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对适用封存制度的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和免除刑事处罚,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档案,在归档时告知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犯罪记录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根本在于预防,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许业华呼吁,家长、学校及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形成合力帮扶教育缺失的家庭,关爱“问题少年”,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失足犯罪。

制图:钟海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