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民航局对乘客携带“充电宝”乘机作出规定,指出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充电宝禁止托运。
记者日前从揭阳潮汕机场了解到,不少旅客至今仍未熟悉规定,每天出港托运行李中均有20多件夹带充电宝的行李被拦截,累计下来,近1月已拦下违规行李逾500件。机场安检人员再次提醒,乘客要严格遵守规定,托运的行李中严禁含有充电宝,随身携带限2个不超标充电宝。
飞行中禁用充电宝
充电宝,是指主要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据介绍,锂电池本身的特性再加上夏季高温酷暑天气,劣质充电宝在密闭、高温的环境下装卸和运输,极容易产生短路或泄漏,以致发生自燃甚至爆炸,对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瓦特小时但不超过160瓦特小时,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不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揭阳潮汕机场公司地勤服务部工作人员介绍称,严禁旅客托运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者随身携带,在飞机飞行过程中,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而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另据了解,该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机组人员。
日均拦下20余件藏“宝”行李
揭阳潮汕机场安检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携带充电宝登机的旅客不少,目前处于暑运末期,每天通过揭阳潮汕机场出港的旅客近1000人次,其中随身携带充电宝的旅客超过30%,不过超过额定能量或者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几乎没有。该规定发出后,有不少旅客致电揭阳潮汕机场服务台咨询,不过也有旅客并不知情,托运充电宝的现象仍非常普遍。自规定实施以来,安检部门平均每天从出港托运行李中拦下20多件夹带充电宝的行李,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累计拦下夹带充电宝行李逾500件。
机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以往的飞行中,电池自燃的例子并不少见,2010年、2011年,北京飞往成都和上海的飞机上,就分别发生了两起乘客携带电池自燃起火事件,所幸都处置得当,没有造成重大损失。而随身携带移动电源,放置环境就相对宽松安全得多,发生危险时可及时发现并处理。
上机前先自查是否超标
能不能从外观判断充电宝是否超标?机场安检方面称,这并非只看外观,而是通过充电宝上标明的额定能量以及其他数据来判断。比如正规的充电宝会标明生产商以及额定功率、电流量等数据,通过额定能量值的公式计算,便可得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旅客也可以通过这些数据自己判断,一般超过32000毫安,额定能量就可能超标了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毫安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0000毫安,且大多数充电宝标示的电压在3伏至5伏之间。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5伏的条件下,额定能量值为100瓦特小时,则无需民航公司批准即可携带上机。
如何计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
1.如果充电宝上标记有电压(V)和容量“安培小时(Ah)”,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电压(V)×容量(Ah)
2.若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培小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0mAh,其容量为:7600mAh÷1000=7.6Ah,额定能量为:3.7V×7.6Ah=28.12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