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报道: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中,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政府保障为主、社会互助为辅、覆盖面广、功能较全的社会救助工作框架,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1至7月份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66亿元。
据了解,截至7月份,我市各区县月人均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到省制定的城镇333元、农村147元的目标任务。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万人,其中城镇2.3万人,农村8.8万人;月人均低保标准为城镇438元、农村341元,分别比去年底提高了93元和58元;月人均低保补差为城镇353元、农村173元,比省的目标任务分别提高了20元和26元。目前全市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均超过省制定的三类地区标准。各区县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五保提标工作,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比省的要求提高了10个百分点。截至6月份,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378人,年人均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8126元和7611元,分别比去年底提高了686元和651元。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支出五保供养金1192万多元。
另外,从今年3月份起,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2万元。1至7月份,全市共支出救助金2558万元,人均住院救助水平达到城镇5115元、农村5553元。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情况,机构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今年1月份起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和700元。目前,全市孤儿共701名,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约63万多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扎实推进,从今年3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1至7月份,全市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对象共255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628.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