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汕头成为全国首个以政府名义设立和颁发专利奖的城市,有力地保护了专利技术、激发自主创新。截至2013年底,我市已评出汕头市专利金奖25项、外观设计专利金奖3项、专利优秀奖48项、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8项、专利优秀发明人奖50人次。年专利申请量也在快速增长,2013年度达到1.1万件。
专利奖励办法应运而生据当时参与《办法》的起草人之一——时任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副科长张伟芹介绍,2004年,中国加入WTO,汕头作为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的特区,知识产权对产业和企业的影响逐步显现。当时,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已初具雏形,但从总体上看,玩具、包装印刷等几大传统优势产业还处于模仿、价格战等低端竞争中,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产业优化升级。2003年,全市年度专利申请量仅2270件,其中发明专利只有127件。 2004年,汕头被确定为广东省唯一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紧接着相继出台的《汕头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和《关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快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的意见》,都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设立汕头市专利奖,以市政府的名义对利用专利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在这个背景下,专利奖应运而生。汕头“吃螃蟹”设政府专利奖“随后,我参与了《办法》的起草工作。”张伟芹回忆,起草过程中,市法制局与市知识产权局反复研究、征求意见,几易其稿,最终形成《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草案)》,并于2005年3月21日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81号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公布。2005年4月26日,第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同等城市中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设立政府专利奖,奖励为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专利技术和专利发明人。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实行限额。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的《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新办法从原来每两年评选一次改为一年评选一次,在设立的奖项上增加了“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据了解,在此之前,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和东莞等个别城市设立了专利奖,但都属于部门奖励。而我市不但把专利奖列入政府奖的行列,对优秀专利奖项目进行奖励,还对优秀专利发明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国开启了先河。专利奖每次授奖实行限额,更加有效地提高了市专利奖的“含金量”。专利拥有量增加含金量高 《办法》的出台,激励了我市广大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了专利拥有量和专利质量稳步提长,持续培育了一批善于应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2010年,汕头实现了从全省唯一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到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的跨越。 市知识产权局还推荐获得金奖的项目参加国家及省专利奖评选,这些项目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15项、外观设计优秀奖4项和广东专利金奖3项、优秀奖13项。其中,汕头华尔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一种自毁式安全注射器”专利项目,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通过PCT渠道申请了美国、欧洲、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成为专利“跑马圈地”占领市场的典型企业。 本报记者 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