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 实习生刁文中 通讯员郑丹琼)昨天上午,市委宣传部和汕头警备区政治部联合召开2014年征兵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征兵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改进宣传教育内容、突出先进典型宣传,激发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报国热情,确保征兵任务圆满完成。要在解决好“挑兵种、选去向”、思想退兵、不正之风等问题上下功夫,提高征兵工作质量。警备区政治部主任彭延虎出席会议。
据了解,为鼓励广大优秀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区县政府发给家庭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庭每年每户按区县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100%发给(今年全市平均10097元);城镇义务兵家庭每户每年7000元。义务兵退役后,地方政府给城镇籍退役义务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按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00%发放,2013年约37716元),给农村籍退役义务兵发放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按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今年全市平均10097元)。士兵退役后,招收基层公检法单位人员时优先录取,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此计算,我市青年入伍服役两年,城镇籍可获得优抚金51716元,农村籍可获得优抚金30291元。
此外,已被大学录取的学生可在户籍地报名应征,也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在校大学生参军除享受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保留学籍、复学、适当减免学费等优惠政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大学应届毕业生除享受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和就业安置优惠;取得全日制本科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可以直接提干;可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校培训,专科生可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进入军校培训;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学年补偿、代偿学费最高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