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民谈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

在香港,有这样一句脍炙人口的口号:“香港胜在有ICAC”。ICAC就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廉政公署是独具特色的香港反腐机构,建立于1974年,今年恰逢其建立四十周年。 在这次书展的第一天,7月16日,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教授叶建民携新书《静默革命——香港廉政百年共业》与读者见面,并与香港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吕大乐一起,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及其背后的推动原因。香港廉政公署有别于从前的反贪机构,一方面,廉政公署独立于警队、直接对港督负责;另一方面,廉政公署设立了防止贪污处,这是一个崭新的反贪尝试,它的具体工作是详细审核及研究各个政府部门的主要业务流程,尝试找出贪污可能存在的环节,从而提供堵塞漏洞的方法。这让想从各个部门“捞油水”的贪官不敢掉以轻心。廉政公署的出现,让香港变成世界上最廉洁的社会之一。 在上世纪的七十年代中期,香港的贪污问题十分严重,小时的叶建民便亲身经历了警队中的贪污现象。在自序里,叶建民回忆道,当时上小学二年级,有一次放学回家,看到路边有人进行“白粉买卖”生意,当时年仅十岁的叶建民到警署里报了警,警署里两名便衣民警随意询问几句之后,便将他送回学校,临走前还留下了一句“死靓仔”(粤语中骂人的话语),当时很多大人咬牙切齿地告诉他说“所有差佬都系贪污。”(所有的警察都会贪污) 尽管贪污现象如此严重,但当时的港英政府并没有多大作为。对此,叶建民解释道,一方面,港英政府认为“华洋有别”,华人看重关系,轻视法制,而且在腐败的晚清政府统治下,华人的贪污恶习便一直存在。另一方面,英国人只是将香港作为打进中国的平台,并没有打算在这里做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香港,尽管一直有反腐的声音出现,但却无法落到实处,警队中的贪污乱象久久不治。 直到1974年葛柏贪污事件的爆发。葛柏是一位英国人,在当时绝对算得上是传奇式人物,他在短短三年间,便从见习副督察晋升为助理警司,1967年晋升为香港总警司。在“六七暴动”中,他做出的巨大贡献令人称道。叶建民介绍说,当葛柏被曝出是大贪官时,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不仅因为他在当时的警队中是英雄式人物,更因为他平常生活中十分“孤寒”,(粤语中吝啬的意思)从不请客吃饭。但在后来警方对其的调查中,葛柏曾经拥有超过一百万的巨款,这与他的正常收入不符。叶建民对此调侃道:“他尽在家里数钱了。” 葛柏贪污事件的爆出,令港英政府大为震惊。没想到,开埠以来第一位大贪官竟然是外国人。而且,被查出贪污之后,葛柏逃回英国,这也让英国人开始质疑港英政府的能力。对内要维护港英政府的威严,对外要应对英国方面的质疑和干预,在重重压力下,时任香港港督的麦理浩决定成立一个“由非警方成员出任的专员领导的反贪污公署。”1974年2月13日,“廉政公署法案”于立法局三读通过,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公署在成立之初有三分之一的职员有警队背景,这让许多民众认为是“自家人查自家人”,公署建立之初并不被看好。不过随着葛柏、前探长戴福、退休交通事务处考官简平的被查落马,渐渐地,市民开始认同廉政公署的工作,越来越多市民向公署举报贪污案。 1974年至1976年间,廉政公署收到有关政府部门的举报,至少一半牵涉警员。廉政公署与警员间的关系开始紧张,1977年初的油麻地警署抓捕行动,让这种关系濒临决裂。警员们开始在廉政公署门前进行声势浩大的示威,要求对以往的贪污案件一笔勾销。迫于压力,麦理浩实行特赦,这也引起了当时市民的质疑,但叶建民则认为这是为大局着想。廉政公署的确立对于香港的反贪事业具有极大意义,反观中国内地,近期,徐才厚的落马引起了人们又一轮对反腐的思考。香港的反腐机构建立对于大陆具有怎样的借鉴意义呢?对此,叶建民认为香港与内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香港的机构建立体制无法适用于内地,但内地可以参考香港的立法,对于财政方面如收支公开等设立相关条例,从立法方面对政府职员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