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欣欣 实习生蔡汝安)近日本报一篇题为《汕头平均月薪3554元》的报道引起关注,不少读者和网友通过各种渠道咨询这一平均月薪是如何算出来的。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市统计局,了解该数据的“来龙去脉”。
7月14日本报头版报道,“省人社厅公布广东省去年21市非私营单位月薪排行,我市位列第十三,平均月薪为3554元。”我市不少非私营单位的员工乍一看这数据,都觉得比现实中偏高了。部分网友通过本报的微信、微博平台咨询这一平均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的统计范围是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在岗职工人数及其工资总额的基层报表数据来源于城镇非私营各法人单位。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据了解,在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中,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排前三位的行业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最高达到年均9万多。在统计的19行业中共有10个行业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全市年平均工资水平。
这一情况和全省的数据是类似的。广东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318元。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1721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20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23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8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054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70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501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7%;住宿和餐饮业3546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7%;建筑业4207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9%。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达到4.69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