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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调整城乡低保标准 城镇每人每月380元 农村每人每月240元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全市调整了2014年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9723万元,临时性生活补贴资金1789万元。  随着我市生活成本的提高,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市调整了201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并已执行。城乡低保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月240元;城乡低保补差(即低保标准与低保家庭人均收入的差)为城镇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35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据悉,截至6月底,全市有43860户103429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1月至6月,全市发放低保资金9723万元,其中发放城镇低保资金407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646万元。此外,民政部门还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上半年累计对低保对象发放中央、省、市三级财政春节补贴、临时物价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水电补贴等临时性生活补贴资金1789万元。(记者 陈景深)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莫笔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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