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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人民法院曲溪法庭:为民铸就金色天平

  今年4月初,揭东区人民法院曲溪人民法庭喜获殊荣: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国法院系统1万多个法庭只有100个单位最终获此称号,而全省法院403个法庭仅有4个获得此项荣誉,不单为我市法院争得了荣誉,更为揭阳全市增添了光彩。

  以人为本,树立“正、诚、实、严、廉”五字庭风

  曲溪(中心)人民法庭位于揭东区东北部。2002年1月,原揭东县人民法院将原埔田等4个法庭撤并为曲溪(中心)人民法庭,该法庭共有干警15人,其中法官6名,分为立案、审判以及执行等3个组。该庭管辖曲溪街道、揭东经济开发区以及云路镇等3个镇共67个行政村和6个居委会,辖区总人口为30.5万人,有各种大中型企业70多家,包括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企业经济类型多样化,经济纠纷也比较复杂,涉讼标的也比较大。

  2011年以来,该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82件,执行案件462件,审判和执行的结案率均达到97%以上,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结案率为68.3%,服判息诉率达到99%,解决诉讼标的额1.8亿元,为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其人员素质高低,事关能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事关能否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为平安揭阳、法治揭阳做出积极贡献。”揭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阳说。

  于是,一整套“组合拳”相继打出:狠抓法官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服务意识、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通过开展岗位练兵等措施,不断提高干警理论业务水平;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建设好、设置好方便审判执行工作且方便群众的相关设施。

  曲溪法庭在庭长陈容峰的带领下,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庭的宗旨,经点滴努力,日积月累,逐步树立了“正、诚、实、严、廉”五字庭风,形成了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实行了案件评查的“三项制度”,规定主办法官须先自我评查,其次是集中点评,即在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中由庭长进行点评,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这对个人或集体都有好处。灯不挑不亮,理不辩不明。”曲溪法庭法官谢玉燕深有感触地说。

  她还记得审理过的一起交通事故案。该案的审理颇费周折。

  被告陈某(未成年人)驾驶被告陈某萍所有的、没有购买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经揭东曲埔路埔田医院路段时,与原告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陈某与原告高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针对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连带赔偿原告损失的诉讼请求的法律适用问题,合议庭法官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意见。曲溪法庭多次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最终达成统一意见:若调解不成,就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恰好与后来出台的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相一致。

  经法官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

  便民利民,为老百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为了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少费时、少花钱,曲溪法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积极探索推出诸如“五化”“便民利民”措施,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立案信访工作便民化。该庭设立立案信访室,配备老中青三人专门负责审查起诉、受理案件、诉前保全、信访等工作,整个流程力求当天“一次性”完成。建立网上立案系统,方便当事人远程立案;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采取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措施,方便当事人,就地调解,快速审理。

  调解立体化。法庭受理基本上是农村的民商事纠纷,很多当事人打一场官司就可能结怨一辈子,且有的案件判决生效后,事情却难了。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既注重化解矛盾,又注重化解当事人心结,逐步建立起立体调解架构。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全庭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8.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9%。

  巡回办案经常化。该庭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通过现场调解,当庭清结,及时化解一些矛盾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以案说法,让农民听得清楚、看得明白,深受他们的欢迎,起到了“处理一件、教育一片、辅导一班”一石三鸟的效果。自开设巡回办案以来,无一例错判、无一例超审限、无一例矛盾激化、无一例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司法救助人性化。因疾病、天灾、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贫困农民仍存在,对低保户、病残孤寡等社会弱势群体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据统计,2011年至今,该庭共办理诉讼费减、缓、免交案件52件,减免诉讼费达28万余元。

  扎根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维稳作用

  法庭充分发挥根植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在“耕耘一亩三分地”责任田的同时,积极从当地实际出发,延伸司法服务和保障,为辖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和谐发展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平安揭东、法治揭东建设做出贡献,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服务大局上做好“文章”。近几年来,随着揭东经济开发试验区建设不断推进,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各种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为此,该庭抽调人员参与当地党委的法律宣传组,教育和引导当地的人民群众建立正确的法律观,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既促进了发展,又维护了和谐稳定。

  在服务“大调解”上下功夫。主动与当地司法所、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基层妇联等部门联系沟通,为其他部门的司法工作、调解工作提供及时的建议和帮助,将过去单一的纠纷调处过程拓展为联合共建的完整体系,积极促进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的目标,构建了“大调解”工作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该庭共为农村基层调解人员举行培训6期,培训人员122人次,专题讲座3场次,庭审观摩3庭次,接受调解组织法律咨询30场次,指导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22件,调解成功119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69件,较好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结合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庭干警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适时向辖区镇、村通报各类案件中所反映出来的一些带规律性、普遍性的社会矛盾,以及一些新出现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配合基层做好社会矛盾排查与防范。

  曲溪法庭全庭干警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不断得到锻炼和成长。曲溪法庭连年被区(县)委和区(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06年和2007年分别荣记“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2007年被省法院评为“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先进集体,现任庭长陈容峰荣获三等功一次;先后有10位干警被市、区(县)授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来源:揭阳日报   责任编辑:邱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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