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29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宣讲电视电话会议。我市在揭阳分会场组织收看收听。
宣讲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精神、立法过程,特别对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和监管等主要内容作了全面宣讲。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条例》的规定,对信息化促进的主要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和模式,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提供的生产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及全面应用等重点作了诠释,并联系我省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对《条例》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把握《条例》的规定,精心组织,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的实施性文件,做好监督检查和总结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巫奕琦、副市长林丽娇在揭阳分会场参加收看收听。